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与科研中心”)现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项目委托业务费承担单位申报工作。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了“2020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项目委托业务费承担单位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相关工作基础和条件。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过去三年没有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3.项目执行期限为2020年8-12月5个月。
4.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并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密封后的申报函(1份,附件3)、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单位法人证书(1份)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版项目实施方案(6份)邮寄至监测与科研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以寄出时间为准)。
5.监测与科研中心将根据项目管理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联系人: 王宝宝
联系电话:18119726655
邮箱: 782411168@qq.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500号
邮编:233001